「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全面禁止電子煙 最高罰5000萬元!!
發布日期:
112-08-30
類 別:
菸害防制專區
詳細內容:
📣 電子煙為「類菸品」!!!
製造、輸入業者,處1000萬元~5000萬元
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者,處40萬元~200萬元
販賣、展示者,處20萬元~100萬元
供應者,處1萬元~25萬元
使用者,處2千元~1萬元
📣 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之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
🚫️ 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強化各項菸害管制措施 [⚠]
✅ 電子煙20問宣導圖文➥ https://bit.ly/3ATJXui
✅ 贏得人緣和健康專家提醒別碰電子煙➥https://bit.ly/3qJ1UbP
✅ 電子煙危害 近9成電子煙含尼古丁➥https://bit.ly/3wrMZ9g
製造、輸入業者,處1000萬元~5000萬元
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者,處40萬元~200萬元
販賣、展示者,處20萬元~100萬元
供應者,處1萬元~25萬元
使用者,處2千元~1萬元
📣 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之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
🚫️ 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強化各項菸害管制措施 [⚠]
✅ 電子煙20問宣導圖文➥ https://bit.ly/3ATJXui
✅ 贏得人緣和健康專家提醒別碰電子煙➥https://bit.ly/3qJ1UbP
✅ 電子煙危害 近9成電子煙含尼古丁➥https://bit.ly/3wrMZ9g
瀏覽人次:281 人
更新日期:11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