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113-08-05
更新日期:
113-08-16
類 別:
流感專區
詳細內容:
實施對象 | 疫苗種類 | 開打時間 |
---|---|---|
65歲以上長者 55歲以上原住民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19-64歲)、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
流感疫苗 + 新冠疫苗 |
第一階段
113年10月1日起
|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 流感疫苗 |
第二階段
113年11月1日起
|
滿6個月以上民眾(未列在第一階段實施對象) | 新冠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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