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衛部口字第1132061533號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3-12-04
更新日期:
113-12-04
類 別:
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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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衛生福利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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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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