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衛生局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
資格條件:
應具以下任一條件:
1.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之大學院校畢業者。
2.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者。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個案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
1.辦理藥癮者追蹤輔導業務。
2.辦理戒成專線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手續: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0年2月2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60林小姐。
備 註:
1.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薪酬:月薪33,046元。
3.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