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5-04-22
更新日期:
115-04-22
類 別:
公告資訊
詳細內容:
一、因應於113年公布施行「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為鼓勵各方參與特辦理旨揭補助計畫,支持相關單位發展具可持續及擴散性的「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推廣」方案,共同推廣健康飲食理念,擴大社區服務及影響力,以持續建構支持性友善環境。
二、補助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分為獨立提案組及跨域合作組(各單位僅能提案一件,不得重複提案)
1、獨立提案組-醫療(醫事)機構、護理機構。
2、獨立提案組-社會福利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3、獨立提案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最小申請單位為系所)。
4、獨立提案組-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5、跨域合作組-餐飲或食品業者(實際從事食品或餐食之製備、加工、販售、供應)。
(二)補助經費標準:依評分標準及委員審查結果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40萬元整。
(三)申請及收件期限:自115年4月27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5月14日下午5時前。
三、為讓各單位瞭解補助計畫內容,舉辦4場線上徵件說明會,定於115年4月18日、4月21日、4月23日及4月24日舉辦,報名採線上方式辦理(網址:https://reurl.cc/V2N3aY),如未克參加者亦得以電話洽詢相關補助事宜。
四、如有未盡事宜或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張小姐,連絡電話:02-25220888分機747。
五、補助計畫徵件相關資料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 >服務園地 >活動訊息 >活動熱訊
(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8&pid=20003)
二、補助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分為獨立提案組及跨域合作組(各單位僅能提案一件,不得重複提案)
1、獨立提案組-醫療(醫事)機構、護理機構。
2、獨立提案組-社會福利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3、獨立提案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最小申請單位為系所)。
4、獨立提案組-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5、跨域合作組-餐飲或食品業者(實際從事食品或餐食之製備、加工、販售、供應)。
(二)補助經費標準:依評分標準及委員審查結果補助,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40萬元整。
(三)申請及收件期限:自115年4月27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5月14日下午5時前。
三、為讓各單位瞭解補助計畫內容,舉辦4場線上徵件說明會,定於115年4月18日、4月21日、4月23日及4月24日舉辦,報名採線上方式辦理(網址:https://reurl.cc/V2N3aY),如未克參加者亦得以電話洽詢相關補助事宜。
四、如有未盡事宜或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張小姐,連絡電話:02-25220888分機747。
五、補助計畫徵件相關資料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 >服務園地 >活動訊息 >活動熱訊
(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8&pid=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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