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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新竹市弱勢族群就醫補助方案(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
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1-01-20
類  別: 
公告資訊
詳細內容: 
一、 補助對象:設籍於新竹市並限當年度具有以下其中一種文件者
(一) 低收入戶證明
(二) 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四)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證明
(五)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證明
(六)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子女生活津貼證明
以上證明書可於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七) 符合本市街友(或遊民)安置輔導辦法者(社會處開立證明)
(八) 其他各級政府認定經濟困難並開立之證明
二、 辦理期程:當年度經費用完即停止受理申請補助
三、 補助項目及標準:各項補助費用合計每人每年以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
(一) 補助費用:健保欠費(每人每年6,000元)、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掛號費、救護車費用(每人每年6,000元)、無健保身分就醫時之健保給付範圍內醫療自付費用(以健保給付範圍為限),以上各項費用限當年度之費用,健保欠費不在此限。
(二) 不予補助費用包括:看護費用、輔助器具、未納入健保給付品項之自費醫藥材、生活物品、洗衣、交通費、零用金、醫療特材費用、急診留觀費用、及證明書申請等。
四、 應該附之申請文件:
(一) 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居留證或護照影本(有健保身分之外及人士)
(二) 第一條補助對象所提及之相關經濟困難證明文件
(三) 醫療收據正本
(四) 健保欠費明細及繳費單正本
(五) 存摺影本
(六) 本人印章
若委託他人代辦,代辦者需備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印章
五、 受理窗口:
(一) 由醫院社工、社會處社工、三區區公所等協助申請。
(二) 衛生局醫政科,電話:(03)5355281。
六、 經費核銷
申請補助審核通過後,就醫相關費用等收據核銷、撥付作業約需1-2個月工作天。
 
語音播報: 
頁數
相關附件:
 新竹市衛生局弱勢族群就醫補助計畫申請書
 新竹市衛生局弱勢族群就醫補助作業流程
瀏覽人次:1640 人    更新日期:1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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