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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藥局販賣來源不明醫藥口罩 竹市衛生局查嚴重違反藥事法重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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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與民眾關心新竹市連鎖藥局疑似販售來源不明醫用口罩一事,新竹市衛生局表示,於近日分別接獲民眾投訴,自連鎖藥局不同分店購買到疑似來源不清、包裝標示有疑慮的醫用口罩,查藥局所販售之口罩進貨廠商,並未取得藥商許可執照,且藥局自行貼標許可證號於口罩外包裝,已嚴重違法藥事法第49條、第57條,將重罰100萬。
 
新竹市衛生局獲報後,第一時間親赴該藥局各分店調查,經連日追溯供貨上游廠商,並約談該連鎖藥局負責人,查藥局所稱之進貨廠商,並未取得合格的「藥商許可執照」,已違反藥事法第49條將開罰50萬。
 
另查,藥局自上游廠商進貨口罩後,自行加工將「醫用口罩許可證字號」貼標於外包裝,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規定「應由藥物製造工廠為之」,將開罰50萬。合計共將開罰100萬。
 
任何醫療口罩相關問題,請撥打專線1999或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3)5353170諮詢。
 
新聞資料提供:新竹市衛生局科長 
聯絡人:食品藥物管理科鄭舒倫科長 
 

瀏覽人次:333 人    更新日期:1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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