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公費流感疫苗暨新冠疫苗合約院所及社區場次
發布日期:
113-09-19
更新日期:
113-10-30
類 別:
流感專區
詳細內容:
實施對象 | 疫苗種類 | 開打時間 |
---|---|---|
65歲以上長者 55歲以上原住民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19-64歲)、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
流感疫苗 +
新冠疫苗
|
第一階段
113年10月1日起
|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 流感疫苗 |
第二階段
113年11月1日起
|
滿6個月以上民眾(未列在第一階段實施對象) | 新冠疫苗 |
#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目前實證顯示流感疫苗和COVID-19疫苗同時接種並不影響疫苗之有效性或安全性。為提升接種效率及提高接種涵蓋率,經111年2月25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及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建議,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可以同時接種,民眾可依其需求選擇同時或間隔一段時間接種。同時接種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之接種部位,考量臨床接種實務之可行性與參考WHO指引,建議接種於不同肢體。
#關於慢性病高風險族群判斷,可透過健保快易通 APP,查詢「健康存摺」;點選就醫紀錄,依據主診斷前兩碼比對下表"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一覽表"確認是否符合施打對象。
113年公費流感、新冠疫苗合約院所及社區場次(詳下面連結)
1. 社區接種服務以長者流感+新冠疫苗接種為主,欲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長輩,請洽詢三區衛生所(醫療院所)查詢13價及23價劑型間隔後再行接種。
2. 滿6個月以上嬰幼兒及學生族群因有1、2劑型及補接種作業程序,敬請家長攜帶幼(學)童前往三區衛生所及醫療院所進行疫苗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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