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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民眾多加利用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請參閱宣導影片 「交通部公路局公路公共運輸營業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補助作業要點」已修正發布,延長補助期間至114年2月28日止,詳情請洽交通部公路局 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網路申報登入方式多元,系統自動試算稅額,還可直接上傳附件,請多加利用。 113年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敬請及早繳納,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113年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 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自113年1月23日起至113年2月29日受 理申請,詳情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精神疾病不可怕,以正向的態度看待疾病,給他們機會。
衛生福利部112-113年度「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請相關人員善加運用。
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2-08-07
類  別: 
公告資訊
詳細內容: 
一、目標: 青少年族群面臨學業壓力、霸凌及不當對待等導致心理不健康之結構性議題,可能造成自殺率的上升以及心理的健康問題,建議發展是類族群心理健康促進之實務,以因應其心理健康問題。又依我國歷年自殺死亡人數統計,我國15-30歲自殺死亡率自103年起逐年上升,且此年齡層以學生及職場新鮮人為主;研究顯示,自殺原因涉及多重因素,疾病、家庭、教育、社會福利、就業及經濟等因素及其交叉影響,都可能造成其自殺率的上升。為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提供其需求之心理支持服務。
二、補助期程: 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補助對象:15-30歲年輕族群有心理諮商需求者。
四、補助項目、額度及標準:
1. 限補助「心理諮商費用」,每次最高以1,600元為限,且每次心理諮商時間需至少40分鐘以上。
2. 每人補助以3次為限。本方案補助項目僅限「心理諮商費用」,不含服務機構之掛號費或其他費用,且補助當次機構不得再向個案收取額外之心理諮商費用。
3.  服務機構已向本方案申請補助之金額,不得重複向補助對象收取,或向其他方案、經費申請補助或報支,反之亦然。
4. 心理諮商頻率以每週一次為原則,若有短期密集心理諮商需求,需由服務機構提報心理諮商計畫,經衛生局同意始得執行。

五、補助對象應配合事項及規範:
1.本方案提供之心理諮商服務,需先至本部網站查詢本方案服務機構名單後,逕洽服務機構預約。
2.對於已向服務機構預約之心理諮商服務,如連續2次無故未依約接受心理諮商,於第2次缺席日起90日內,暫停補助資格。
3.應於接受心理諮商服務前簽署切結書,另需配合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服務機構確認符合補助資格。
4. 若以通訊方式進行心理諮商,需配合出示個人證件,供服務機構拍照留存,做為申請經費之依據。結束時填寫本方案滿意度調查表。

六、本方案單一服務窗口: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王杏如技士,電話:03-5355191分機513。
※方案相關訊息,亦可瀏覽衛生福利部官方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心理健康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參閱。
https://dep.mohw.gov.tw/DOMHAOH/lp-6608-107.html
 
語音播報: 
頁數
相關附件:
 (附件1)新竹市-參與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務機構
 (附件2)「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名單+(112.07.31版)
 (附件3)民眾使用服務流程圖
瀏覽人次:8111 人    更新日期:1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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